旗县区卫生计生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内蒙古基层监狱医疗机构:
现将《2018年呼和浩特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旗县区卫生计生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内蒙古基层监狱医疗机构按照实施方案做好参训人员的资格初审及上报工作,并于2018年9月26日前将单位盖章的《2018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人员花名册》纸质版上报市卫生计生委科教科,电子版通过OA平台上报。
市卫生计生委统一审核时间:2018年9月26日。
审核材料:2018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报名登记表、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以及上一年度考核表。
请通过各旗县区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在规定的时间内来市卫生计生委科教科进行资格审核。
联系人:田旭红 刘奎军
联系电话:4606267 13074799827 13337118249
附件:1. 2018年呼和浩特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
2.2018年呼和浩特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分配计划
3.2018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人员花名册
4.2018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报名登记表
2018年9月5日
附件1
2018年呼和浩特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8年呼和浩特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内卫计科教子〔2018〕41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呼市地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培训对象、时间及培训计划
(一) 培训对象
1、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内,从事临床类别注册执业(助理)医师。
2、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全科医学科的专科医师。
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内蒙古基层监狱医疗机构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纳入呼和浩特市管理。
(二)培训时间及方式
1、培训时间:不少于12个月;论培训不少于1个月,临床技能训练不少于10个月,基层实践不少于1个月。
2、培训方式:采取按需分程、必修与选修的方式。根据培训大纲由受训人员结合培训需求确定4-6个专业科室轮训,重点加强基层临床诊疗能力的训练。探索实行导师带教制,每名倒是负责2-3名学员。具体培训采用集中理论面授、科室轮转、基层实践、远程教学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注重增强培训效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内蒙古基层监狱医疗机构的临床实习阶段可在本单位自行安排轮转,但要求有专人负责,按照培训要求组织实施。并将档案材料报市卫生考试培训中心统一管理。
(三)培训计划:(见附件1)。
二、培训具体要求:
(一)各旗县区卫生计生局、相关单位要提高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将全科转岗培训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根据辖区内全科医生的实际,合理安排符合条件的临床医生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为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奠定基础。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转岗培训各项工作。
(二)完善加强培训基地建设。依托呼市卫生考试培训中心、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赛罕区第二医院开展全科转岗培训工作,分别承担理论、临床实习、基层实践阶段的培训。要不断加强和完善全科培训基地建设;加大全科医学带教师资培训力度,使带教师资切实能承担起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
(三)做好培训组织工作,切实保证培训效果。
呼市卫生考试培训中心全程管理培训工作。在教学组织上,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规定,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采取按需分程、必修与选修相结合的方式;在教学形式上,具体可采用集中理论培训、个别面授、科室轮转、基层现场指导、远程教学、视频课件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理论授课可以采取面授和视频课件授课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临床技能培训和基层实践要按照国家全科转岗培训大纲的要求进行。保证培训时间,学员需强化临床技能培训的可延长培训时间。各培训基地要做好学员考勤工作,保证学员的出勤率,学员出勤率达不到80%以上者,不得参加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组织的结业考核。
四、加强培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中央财政拨付的培训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如期完成。
五、转岗培训考试考核工作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呼和浩特市卫生计生委、市卫生考试培训中心协助自治区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具体实施。对参加考核人员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认真审核,严把考核关。没有参加转岗培训的人员不得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考核。考核内容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核两部分。考试考核全部合格者,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颁发《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
六、 市卫生计生委加强对转岗培训工作的过程监管,开展转岗培训评估和不定期考核,保证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将适时组织专家对各盟市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培训任务完成后,市卫生考试培训中心要对转岗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并及时将总结报呼市卫生计生委科教科。